Allen不知道該找什麼類型的工作,有人建議他從自己的興趣入手,

但他說不出自己到底對什麼有興趣,上網、打電動算是興趣嗎?

Tina則是另一種類型,她的困擾是興趣太多了,喜歡看書、攝影、聽音樂,

想當美術設計、也想做音樂行銷…等,到底該找哪一類型的工作好呢?

首先,需要澄清興趣不等於技能或能力

對音樂有興趣,不代表你很會吹奏樂器或唱歌,

你可能喜愛聽音樂或參加音樂會等活動,或對節奏、聲音特別敏感。

但如果你的興趣非常濃厚,甚至到了廢寢忘食,願意付出所有時間學習這項興趣時,

興趣就有可能成為你的能力甚至優勢,或者推動工作的重要關鍵

 

其次,興趣可以運用到工作中,成為你的工作動機

興趣讓你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活動,你可能會把焦點跟精力放在哪裡。

舊式的履歷表有「興趣」一欄,而專家常會建議填寫與工作相關的興趣,

這反映出興趣是可以跟工作結合的。

 

回到AllenTina的問題,她們的興趣究竟能不能當飯吃?

第一步要確認這個興趣有多強烈?

如果Allen對電玩的執著高於大多數的人,那他很有可能變成下一個電玩達人

因為他有熱情,讓他想掌握電玩的每個關卡及技巧,熟悉程度非常高,

這時候興趣就可能變成技能,因為有很強的動機想學習,並且實踐在生活中。

但如果只是消耗時間,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休閒娛樂,便無法成為他的優勢。

至於Tina同樣也需要釐清,自己對這些領域的熱情有多強?優先順序是什麼?

一個人的精力有限,要全部精通是不容易的,

或者Tina 可以成為藝術領域的通才,結合其他技能有更多的發揮。

 

根據伯樂門的分類,興趣可分成10大領域:

藝術、文學、音樂、宣傳說服、社會服務、科學、機械、戶外、數字、文書

每個領域有各自的定義及相對應的職業、工作範圍可供參考;

同時,也可以知道和其他人比起來你的興趣強度為何,作為求職或轉職時的參考。

興趣是否可以變成工作的一部分,除了興趣的強度外,

能力的盤點及目前的就業環境也是需考量的因素,

三個條件都需要獲得某種程度的滿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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