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第二週,就接到一個艱難的任務,要負責照顧來當Auditor的俄國同事D。
他原本應該是要去加拿大的,因為簽證或其他原因,臨時派到台北來。

對於一個連自己要做什麼都摸不清楚的新手,要怎麼交代他做事情?
尤其又要叫D跟另一個W公司的人合作,真的只能用超級混亂來形容。

專案總負責人一開始的指令是直接把D丟給W公司,請他們叫他做事再回報給我,
但我們跟W公司的合作方式還沒確定,我覺得直接把D丟給他們不好,所以硬是自己跑去跟W公司討論。
但這樣反而讓負責人覺得不開心,覺得我會被舌燦蓮花的對方牽著鼻子走。

我承認,因為負責人的指令不清楚,對方的講法我比較理解。
但對我而言,專案重的是溝通,而不是命令。
如果只下指令卻不了解整個狀況,就等於是命令,
這樣即使達到想要的目標,也不是我想做的事情。
但是,現實似乎是每個人都很本位主義,目標的達成是唯一考量。

到了第三週,負責人看我把D直接丟過去,立刻覺得我這樣不對,
他質疑: 狀況還不明,怎麼可以把他丟過去?
問題是,他上一週不是什麼都沒說就要我把人丟過去?
這週我好不容易跟他們談了一點做法出來,她又懷疑我的方式有問題,
決定自己接手跟W公司的討論。

這種事情,她不是上一週就應該跳下來做嗎?
我了解,因為她的事情很多,所以不見得有機會帶我們做每件事情。
而且我這種不懂順應老闆喜好,堅持自己做法的牛脾氣,註定會吃虧。

不過,我還是從這個事件學到了一些事情:
老闆的話不能相信,因為他們隨時會推翻自己的說法,
所以,要有一套能說服人的說法,有清楚的邏輯跟想要的結果,
這樣,不管你的做法如何,因為你達到公司想要的效果,沒有人有權力質疑你。

商場如戰場,要學的真的好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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